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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期末水平测试工作的规定

五常市第一中学校 2007-12-5 7:51:29

一、关于试卷安全的规定

 

(一)考试前试卷、答案及评分标准等要做到严格保密。

(二)试卷由考点统一按有关安全保密规定,派专人(二人以上)专程在规定时间、规定地点接送,途中必须有二人以上守护,不得随意逗留,做到人不离卷,卷不离人。

(三)开考前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阅、拆装、分装试卷;如有违者,考点负责人应立即追查,严肃处理,并将处理情况逐级上报。

(四)考试时,要严格按规定时间,将相应的试卷送到考场。试卷出入库(室、柜)要严格执行分发、交接手续,交接双方签字。监考人员领取试卷时,必须当面检查确认试卷保持密封后签字。试卷要到考场内于考前5分钟当众拆封、分发。

二、关于考试程序

(一)考前准备

1、考前做好考场平面图,认真组织全校学生的考前教育,向全体学生说明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。

2、考前召开全体考务人员会议,由主考布署考务工作,明确各项考务工作的职责、程序及要求。

3、考前做好考场准备工作,原则上每30人设一个考场,中间8张桌,两边7张桌,横竖排对齐。

4、考前清理好考场,保证桌椅完好,不能撤掉的挂图、板报要进行遮蔽。

(二)考试实施

各年级、各学科的考试,必须按全市统一时间和统一要求进行,具体规定如下:

1、每科考前10分钟(第一科考试前15分钟),监考教师领取试卷、核对考试科目,组织学生按要求入座,整理考场(桌面只允许有考试必备的用具)。

2、每科考试前5分钟,监考教师拆封、核对、分发试题,学生暂不得答卷。

3、考试开始时间到,按统一指令,学生开始答卷。

4、考监教师实行定位监考,一前一后,严格执行《监考守则》的各项规定。

5、考试结束前15分钟,监考教师提示学生注意考试时间;每科考试结束后提示学生下一科考试科目及时间。

6、考试结束铃响,要求学生立即停止答卷、坐好。一名监考教师收卷,另一名监考教师监督学生不要继续答题,试卷收好后由两名监考教师共同到考务办公室装订试卷。

7、考试监考、阅卷的人员安排及相关要求由进修学校按教育局意见部署。

8、考试过程中发现问题,本考点能够解决的由主考决定处理,影响全市考试、本考点不能自行解决的立即向上级请示,不得善自处理。

三、关于试后工作

1、装订要求:将试卷清点准确、蹲齐后(且勿倒装),用密封纸包住封头,用绳对穿,绳结打在背面。主考必须亲自检查检查装订情况。

2、阅卷要求:中学由各学校按市里统一部署组织阅卷,小学由中心学校按市里要求进行全乡镇集中阅卷。

3、抽样调卷要求:各中小学按进修学校统一要求按时送交抽样试卷。

4、成绩统计及质量分析要求:各中学、中心学校要按进修学校统一要求及时上报。

二、考试工作人员职责的规定

(一)校长职责

1、校长是各考点的主考,是考试工作的第一负责人,主持本校或本乡镇的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。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,严格执行保密、安全制度,保证考试公正、顺利进行。
    2
、布置、检查并落实考点和考场的各项设施,组织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;巡视考场,检查考场考试纪律以及监考人员工作情况。
    3
、考试中发现试题、命题有错,要立即上报,并及时将处理意见通知相关学生;每科考试结束,及时组织验收各考场的答卷,监收试卷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4、按规定处理违纪考生;组织好本考点后勤、安全保卫、考生服务等其他工作。

(二)监考教师职责

1、主持本考场的考试,组织考生有序进出考场,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,维护考场纪律,确保考试正常进行。

2、负责领取、启封、核对、整理、清点、装订、密封试卷,考试过程中注意防止考生将试卷带出考场,确保试卷数量准确无误。

3、指导考生正确填写姓名、座位号等并及时核对,发现考生未填写或填写错误,应立刻要求其改正。

4、要热情耐心,关心爱护考生,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,宣读考场纪律、违纪考生处罚规定,宣布考试注意事项。

5、考试过程中发现考场大面积违纪、泄密等异常情况,应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并报告主考。

6、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,制止考场舞弊行为,查处违纪态度坚决、措施得当;按规定处理缺考和违纪考生试卷;考场记录准确、项目填写完整、清楚。

7、遵守监考纪律,认真履行监考职责;考试期间不用手机、不擅离职守、不阅读书报、不谈笑、不吸烟、不抄试题、不作试题、不讲试题、不暗示;不得查看考生答题情况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;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;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试卷及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;

9、考前、考后检查、清理考场;

10、流动监考负责考场与主考的联络工作,协助监考工作,制止并记录监考人员擅离考场的行为。

三、评卷工作人员职责

 

1、评卷工作人员本着对事业和学生负责的态度,认真做好评卷工作,按时保质完成评卷任务。

2、严守评卷纪律,坚持原则,保守秘密,不徇私舞弊,评卷期间不外传评卷、核分情况。

3、评卷工作必须在规定场所进行,评分标准、答卷和有关资料不得带出工作场所。评卷时应爱护答卷和各种资料。

4、评卷工作严格掌握评分标准,努力做到标准统一,评分准确,宽严适度,公正合理。

5、评卷一律使用红色的钢笔、圆珠笔或签字笔,记分字迹工整、清晰、规范,更改分数须有评阅组长签字。

6、不私自拆封试卷,不撬看密封线内的学生学号和姓名,不得涂改学生答卷和成绩,不擅自更改其他评卷人员评定的分数,不为任何人查阅成绩。

7、实事求是地处理雷同试卷。

8、发现短缺试卷页、试卷装订问题等情况应及时上报。

9、按照卷面实际分数进行登分,不得虚报、谎报成绩。

10、认真做好质量分析工作,对存在的问题要找出症结,并提出对策。

 

 

五常市教育局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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